网友,您好!根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管理。
电动自行车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未办理登记及未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2017年8月1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
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我市政府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采取不鼓励发展的政策,因此,市交管局自2018年4月1日起停止共享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
目前,市交管局正开展对共享电动自行车(包含哈罗)无牌上路、乱停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查扣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50余辆。 下一步,市交管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